雨林灵修 撒母耳记下10:1-12
雨林灵修 撒母耳记下10:1-12
经文:此后,亚扪人的王死了,他儿子哈嫩接续他作王。大卫说,我要照哈嫩的父亲拿辖厚待我的恩典厚待哈嫩。于是大卫差遣臣仆,为他丧父安慰他。大卫的臣仆到了亚扪人的境内。但亚扪人的首领对他们的主哈嫩说,大卫差人来安慰你,你想他是尊敬你父亲吗?他差臣仆来不是详察窥探,要倾覆这城吗?哈嫩便将大卫臣仆的胡须剃去一半,又割断他们下半截的衣服,使他们露出下体,打发他们回去。有人告诉大卫,他就差人去迎接他们,因为他们甚觉羞耻,告诉他们说,可以住在耶利哥,等到胡须长起再回来。亚扪人知道大卫憎恶他们,就打发人去,招募伯利合的亚兰人和琐巴的亚兰人,步兵二万,与玛迦王的人一千,陀伯人一万二千。大卫听见了,就差派约押统带勇猛的全军出去。亚扪人出来,在城门前摆阵。琐巴与利合的亚兰人,陀伯人,并玛迦人,另在郊野摆阵。约押看见敌人在他前后摆阵,就从以色列军中挑选精兵,使他们对着亚兰人摆阵。其余的兵交与他兄弟亚比筛,对着亚扪人摆阵。约押对亚比筛说,亚兰人若强过我,你就来帮助我。亚扪人若强过你,我就去帮助你。我们都当刚强,为本国的民和神的城邑作大丈夫。愿耶和华凭他的意旨而行。
亚扪新王的愚蠢决定
大卫攻打迦南各族的时候很多外族领袖纷纷向大卫求和,大卫便接受他们献上的金银铜器皿,与他们和平共处,其中包括亚扪族的王。 这个王死了以后他的儿子哈嫩接续他做王,大卫本想与他们继续保持和平的关系,可是新王却不领大卫的情,他身边的首领也毫无智慧,怂恿他羞辱大卫派来慰问他们的臣仆。可能这些年轻一代是在比较和平安逸的环境下长大,他们不知道这种和平得来多么不容易。哈嫩的父亲当年跟大卫交战,很多族人流血丧命,却实在打不过以色列人,为了避免完全被消灭的命运,他的父亲只好选择交出宝物向大卫降服求和,那是付出很大代价得来的和平。先王死了大卫愿意主动派人来慰问,希望继续保持友好关系,那是给你们恩典,但是哈嫩和亚扪首领却轻率地砸碎了这份来之不易的和平,等着他们的就是他们永远打不赢的战争了!
亚扪人真的很不自量力,他以为先下手为强,于是招募伯利合的亚兰人和琐巴的亚兰人,聚集兵力要去攻击大卫。大卫有上帝的同在,与这些外族人争战几乎是战无不胜,难道他们没有听说过吗?为什么他们还要这样做呢?最直接的解释就是上帝不容许大卫跟这些迦南人和平共处,祂让亚扪人愚蠢鲁莽到大卫不得不应战的地步。
神的心意是和平还是战争呢?
我们现在都觉得和平真好,我相信绝大多数平民老百姓都愿意生活在和平年代。然而在一个充满罪恶的世界上和平真的是最合神心意的状态吗?我认为如果人们珍惜和平,利用和平的环境努力去传福音,让神的名在和平时期更有效率地被传开,人民在和平的条件下都努力工作、生养众多,把世界管理得更繁荣富足,把荣耀归给神,这样的和平肯定是好的。但是如果人在和平当中越来越懒惰、放纵、堕落、远离神,或者以为和平是理所当然,人们傲慢自大,不把荣耀归给神,这样的和平不是神喜悦的,神或许会容许战争爆发来唤醒那些沉睡的人,让祂的子民在战争中更加依靠祂、认识祂,使外邦人能见识祂的大能,让神的名被传扬在更多人当中。
上帝对以色列人在这段时期的心意还真的不是和平,神看重的首先是人与神之间的和平,然后是敬畏神的人互相之间的和平。但是如果一些人敬畏神,另一些人是愚昧抵挡神的,这两种人之间怎么和平呢?大卫倒是愿意与这些亚们人和平,但上帝不容许,亚扪人也不稀罕,因此他们之间的争战是必然的,也是合神心意的。
大卫重用的约押是好人还是坏人?
大卫派约押当统帅去与亚扪和亚兰人争战。约押这个人心胸狭隘、心狠手辣,他用卑劣的手段杀死押尼珥,让大卫对他极度反感。不过他有勇有谋、骁勇善战,是个难得的将才。大卫知人善任,他虽然厌恶约押的缺点,但是他明白约押的优点对他来说更加重要。约押在面对强敌的时候从来不会乱了阵脚,反而会越战越勇。每当他面对强敌带给他巨大压力时他就会专心依靠上帝,他也会鼓励大家都要刚强壮胆,要当大丈夫。他与他的亲兄弟亚比筛一起定好策略,合作无间。约押说:“愿耶和华凭他的意旨而行”,约押真的有这样的智慧来依靠上帝。
我觉得约押这个人真的很特别,他一生为大卫南征北讨,立下无数战功,但最后下场却是被大卫的儿子所罗门所杀,他到底是活该还是受委屈呢?人心是很复杂的,这在约押身上尤其明显,尽管他有过人才能,打仗时常依靠上帝,但我不认为他是一个真正敬畏上帝的人。有很多基督徒在遇到重要事情时是真心依靠上帝的,但这不代表他们已经把人生主权降服在上帝面前,他可能是很会利用上帝,但是他自己才是生命的主宰,上帝只是在他有需要时叫出来帮助自己的好帮手。约押就是这样的一个人,大卫内心厌恶他,但还需要他替他打仗。上帝当然更加看透他的所有意念,但是容许他帮助大卫。但因为约押的内心对神没有真正的敬畏,所以他活到最后竟然还是做出了极度愚蠢且不义的决定,导致被所罗门处死。只是利用上帝而不敬畏上帝的人最终还是会死在自己的罪中。
评论
发表评论